并不是所有的乙肝都適合用干擾素治療。使用干擾素的適應(yīng)證是:丙氨酸氨基轉(zhuǎn)移酶(ALT)高值,超過正常值1.5~4.5倍;肝臟的病變呈活動狀態(tài);血清膽紅素(BIL)低水平;血清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(HBVDNA)低水平;是水平傳播感染者,也就是說不是母嬰垂直傳播的,而是其他人傳染的。符合以上條件者使用干擾素治療有可能達到使病毒轉(zhuǎn)陰的目的,HBVDNA的陰轉(zhuǎn)率大概為30%~40%。以下幾種情況通常是不適合用干擾素治療的,如:母嬰、父嬰垂直傳播者;高黃疸的病人;伴有自身免疫疾病者。我國60%~80%的乙肝患者是垂直傳播而感染的,不是干擾素治療的適應(yīng)證,所以這些人使用干擾素治療一般收效甚微,也就是說我國絕大多數(shù)的乙肝患者不適合使用干擾素。不符合使用干擾素的病人勉強使用,不僅效果不好、開銷很大,而且可能因藥物的副作用而有礙健康。
另外,干擾素的療效也不確定。目前,乙肝病毒還不能體外培養(yǎng),不可能測定干擾素形成的抗病毒狀態(tài)的靈敏性,因此,干擾素治療慢性乙肝的最后結(jié)果只能是推測性的。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(HBVDNA)的血清水平越低,可能相對比較容易被干擾素清除;但如果超過200皮克/毫升者多難以奏效。肝臟穿刺活檢組織學(xué)顯示已經(jīng)有纖維化形成的病例效果也比較差。有些病人就是有治療效果往往也是暫時的,治療后只有10%的病人觀察4年以上HBeAg、HBVDNA仍保持陰性,其他的病例病毒指標(biāo)都可能再次轉(zhuǎn)陽。
另外,干擾素治療是否可以防止慢性乙肝發(fā)展成為肝硬化和肝細胞癌,尚無定論,還有待長期的隨訪觀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