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者女性,48歲,66千克,發(fā)現(xiàn)HCV RNA陽性1個月,20年前因手術輸血400毫升,平時無任何不適,能勝任各項工作。半年前體檢發(fā)現(xiàn)ALT為135單位/升(參考值<50單位/升),給予降酶保肝治療,3周后肝功能正常,3個月后復查肝功能ALT為94單位/升,查乙肝“兩對半”陰性,抗HCV陽性,繼查HCV RNA為2.58×106拷貝/毫升(正常值<103拷貝/毫升),丙肝病毒基因分型為2型,予以聚乙二醇干擾素α-2b(佩樂能)80微克/周,聯(lián)合利巴韋林治療。2周后查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(shù)0.95×109/升,血小板125×109/升,給予利可君和鯊肝醇等升白細胞藥治療。1周后復查,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(shù)降至0.74×109/升,聚乙二醇干擾素α-2b(佩樂能)減量至50微克/周予以繼續(xù)治療,繼查中性粒細胞計數(shù)為0.79×109/升,由于此后多次中性粒細胞徘徊在0.75×109/升左右,因而一直給予聚乙二醇干擾素α-2b(佩樂能)50微克/周進行治療。8周后HCV RNA<103拷貝/毫升達到轉陰,直至24、28周檢查仍為陰性。鑒于患者一直使用50微克,且8周后方轉陰性,建議繼用12周。停藥半年和1年后,HCV RNA持續(xù)陰性,達到臨床治愈。
慢性丙型肝炎是可治愈性疾病,要達到治愈目標,必須足劑量足療程,本例患者為丙肝病毒基因2型,基本療程應為24周,減少劑量可能會影響其治愈率。本例患者因中性粒細胞一直低下,治療過程中不得不減少劑量使用,使用聚乙二醇干擾素α劑量不足,必定會影響療效,為了得到治愈目標,予以延長療程治療,達得到足劑量,患者方能達到臨床治愈目標。
在抗病毒過程中,由于種種原因,不得不降低聚乙二醇干擾素α的用藥劑量,鑒于丙肝抗病毒治療需遵循足量足療程的原則,于是對于抗病毒治療期間,曾被減少的聚乙二醇干擾素α的劑量,應通過延長療程予以補還,以達到足夠的劑量,從而達到臨床治愈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