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人需要抗病毒治療?
是否要進行抗病毒治療,必須綜合考慮“HBV-DNA”、“肝功能”、“肝組織學檢查”這三項檢查結果。
1.HBV-DNA
“大三陽”患者的病毒DNA數(shù)量達到105拷貝/毫升,“小三陽”患者的病毒DNA數(shù)量達到104/毫升,這個數(shù)值便是乙肝病毒復制活躍的依據。
2.肝功能
轉氨酶高于正常值上限的2倍,這個時候是進行抗病毒治療的最好時機。否則不僅療效不佳,弄不好會產生耐藥、病情反跳,造成重癥肝炎。
3.肝組織學檢查
轉氨酶雖小于2倍正常值上限,但肝組織學檢查結果發(fā)現(xiàn),肝纖維化指標已超標到一定級別,或炎癥壞死較重。三條之中,第1點是必需條件。在符合第1點的前提下,再具備第2點或第3點,便符合抗病毒的指征了。
所以,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療的標準并不是“大三陽”就要抗病毒,“小三陽”可以不抗病毒。對乙肝病毒攜帶者中的慢性乙肝病毒攜帶者,最好做肝穿刺檢查,之后再決定是否抗病毒治療。而非活動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攜帶者,可不必抗病毒治療,不過,要定期復查。